第71章 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(1 / 2)

白骨大圣 咬火 1536 字 3个月前

(ps:因撞名字,改成“倚云公子”)

随着清明庙会临近。

小小的一个昌县内,塞下了各路三教九流角色。

按照店掌柜笑得都快合不拢嘴的话来说——

“今年的清明庙会还没开始,生意已经好过以往几年了。”

卖竹篾的、挑担子卖馄饨的、肩上扛着磨石凳子走街串巷给人磨刀的磨刀匠人……

倚靠栏杆,看着店铺外头人流如织。

店内也是人声喧闹嘈杂,一片闹闹哄哄的。

这里坐着的有员外郎、书生、大户出来的女眷、江湖草莽、年轻少侠、腰缠玉带的富家公子哥儿、细皮嫩肉只喝百花甜酒的千金小姐……

人人都是吃得头顶氤氲霞腾。

热汗淋漓。

晋安与倚云公子他们邻桌,恰好就是坐着两名年轻江湖少侠。

“子轩兄,我们这算是不打不相识,想不到你我二人竟同时揭了悬赏布告,进山击杀吃人大虫。”

“宜信兄客气,行侠仗义,快意恩仇,这才叫江湖。”

“哈哈哈,子轩兄说得极是,江湖就该快意恩仇,今日我与子轩兄一见如故,不如我们今日义结金兰,结为异姓兄弟。”

……

“晋安公子怎么了?”

“怎么一直在看着那一桌子人?”

倚云公子见晋安忽然一直看着邻桌的那对江湖少侠看,目露好奇与疑惑,不解问道。

晋安闻言,转回头来。

他喝了一口手中酒杯里的酒,但又马上皱眉没再继续喝了。

这百花酒太甜了。

酒精度数几乎喝出来,舌头味蕾全被甜味压住。

这酒。

不适合男人喝。

是男人,就应该抛头颅,洒热血。

晋安放下手中酒杯,笑笑说道:“江湖凶险,人心险恶,从古至今,一直都是鲜少有女子独自闯荡江湖。”

“而女子若想闯荡江湖,于是通常都会选择女扮男装成假小子,自认为没人能够认出来。”

“可她们却殊不知,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,男人女人在身体特征上简直不要太明显,就差头顶顶着‘我是女人’几个大字了。”

说到这,晋安就忍不住吐槽。

男女身理特征那么明显。

为什么古装电视剧里,女主角女扮男装总能轻而易举骗过老实人男主角?

居然认不出来自己的拜把子兄弟其实裙子下暗藏着天赋异禀?

后来。

晋安才终于想明白是为什么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