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雍已经成为了什长。</p>
而且因为擅长农事,还获得了监察一职。</p>
因此,</p>
他一个月的俸禄就有一万二千钱。</p>
他想要找一些同宿舍的人去饮酒。</p>
但是他们早就回家与家人团聚了。</p>
简雍是涿郡人(后世河北涿州市),与刘备是老乡。</p>
在这徐州根本就没有几个认识的。</p>
“变化还是很大的。”</p>
他站着镜子面前,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自己。</p>
如今的他,</p>
经过八月的太阳暴晒,皮肤变得黝黑。</p>
长时间的农耕与军事训练,使得他不再瘦弱。</p>
外露的手臂已经长出了肌肉,眼神凌厉,如同一匹恶狼。</p>
已经没有了三个月前白面书生的模样了!</p>
简雍捏了捏自己的手臂。</p>
当兵三个月,不但没有痩。</p>
而且还因为伙食太好长胖了几斤。</p>
“我一个普通书生,在这里待上几个月。”</p>
“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上,都产生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啊!”</p>
“这样的治军方式,我就算是翻古籍,也找不出第二人来。”</p>
“即便是兵仙韩信,也没有这能力。”</p>
“徐州王果然不凡!”</p>
短短的三个月里面,简雍几乎成为了糜竺的脑残粉了。</p>
简雍又在宿舍待了一会。</p>
就带着俸禄前去军营中的银行了。</p>
“这银行可是个好东西啊。”</p>
“存取方便,即便是我战死了,钱也一样能够寄到老家去。”</p>
简雍说起这银行,那是赞不绝口。</p>
“简宪和,你在这里啊!”</p>
“刚好找你有事。”</p>
简雍刚刚从银行走出来,就碰到了主将高顺。</p>
然后他就被告知,自己升任到了先登军。</p>
“先登军?”</p>
简雍听到这名字,心头一抖。</p>
这古代战役中,攻城最为困难。</p>
先登,</p>
就是攻城中第一个登上城墙的人。</p>
这功劳虽然很大。</p>
可是十分危险!</p>
比先锋军团都还要危险几分!</p>
“主公命我组建先登军。”</p>
庞德简单地解释了一下。</p>
“已经挑选出五千精锐作为先登军了。”</p>
“你就是其中之一。”</p>
“你也不用担心。”</p>
庞德能够看出简雍脸上的紧张。</p>
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:</p>
“主公还命令张辽与高顺组建了虎豹骑,共四千精锐骑兵。”</p>
“还有五六万的步兵压阵。”</p>
“只是去讨伐青州的黄巾贼,根本就没有多少难度。”</p>
简雍听到这里才放下心来。</p>
原来是对黄巾贼用兵,那难度的确不大。</p>
只要稳扎稳打,甚至都不需要付出多少的损失。</p>
“三天之后就对黄巾贼用兵。”</p>
“现在的话,你跟我到军需处,将方便面、糖块、帐篷等物资整理好。”</p>
庞德带着简雍来到了军需处。</p>
别说是简雍了,就连庞德也是大开眼界!</p>
这里的战斗物资充沛至极。</p>
大到四轮战车,投石机等,小到盐巴勺子,堆满了十几个库房。</p>
所有东西应有尽有!</p>
“战争打的就是后勤。”</p>
“从这样奢华的后勤来说,我们早就赢了啊!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