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二节 普法式打官司(二)(1 / 2)

临高启明 吹牛者 1753 字 29天前

庭审那天,十里八乡的妇女都到了九江大墟的大营,虽然审的不是黄氏离婚案,但其他案子也大大满足了乡民们的吃瓜心态,够她们一两年的饭后谈资了。跟着县长一起下乡的医疗队在完成流行病调查之后,也在大营外搞起了义诊,热闹非凡,不知道的还以为本地新开了一处墟市。

张枭对这样的情景大为振奋,在他看来人来得越多越好,这不仅仅是“普法”,更多的是把新观念新思想潜移默化给群众的大好时机。所以他的“下乡”出了视察和摸底之外,也还有一定的“表演性”。

张县长并不认为自己的“表演”是虚头八脑的东西。很多新事物新思想,如果没有能带给人强烈冲击的事件,是很难散播开得。正如过去铁路的开通,极大的震撼了穷乡僻壤的百姓,给他们的界观带来了巨大的裂缝。这比几个乡村教师拿着挂图和课本去讲课来得效果更直接有效。

所以这次不仅有巡回法庭的开通审判,医疗队的义诊,还有文艺小组来演出木偶剧――广州光复之后,便从临高抽调部分艺人到广州,又就地招收了一批艺人,组建了广州木偶剧团。但是将原本的临高话唱腔念白改为现代粤剧唱腔念白。

事实证明,在文艺活动极度匮乏的时代,这种“地方化”的改造非常适应环境。这个提前诞生的“粤剧”木偶戏很快就大受欢迎。在广州天天演出,一票难求。原本一个剧团很快膨胀起来,分成五六个演出小组,到处去演出各种“新戏”。

为了防止文艺团体长期吃皇粮“僵化”,文宣部门在前不久出台了一个政策,原广州木偶剧团的演职员可以自行离职“下海”组剧社。今天到九江的,便是其中一个剧社。演出的剧目自然都是文宣口的新编剧目。其中便有宣传婚姻自由的《花钱》――实际上是从《罗汉钱》改变来得。

张家玉对这些玩意感觉非常新鲜。地方曲艺戏剧在传统社会中地位不高,虽然有“忠孝节义”类的情节,有一定的“教化”意义,但是对于官府来说,更多的还是认为其“诲淫诲盗”。对戏曲演出多有打压。有时候只是为了体现自己的“正风化”,就将当地的戏班演职员拘来杖责枷号。

像澳洲人这样不但不加限制,反而大张旗鼓的“官办”,还鼓励组织新剧社,到处演出,以此来宣扬自己的理念,这对张家玉有了很大的冲击。

在张家玉这样的传统文人看来,教化百姓便是要一本正经的聚集在县学、府学,至不济也得在衙门口,由官员或者本地大儒宣讲忠孝节义。这样才能体现出“礼”。

澳洲人居然用这样的手段来“教化”,真正是匪夷所思。不过这演出的内容全属全是澳洲人宣扬的各种离经叛道之论,倒也算是相得益彰。

张家玉看着周围的人忙忙碌碌,看什么都觉得新奇。在营地里和九江到处转悠,看到什么新鲜事都要去看看问问。张枭也吩咐相关人员,对他不必限制,任他游历,对他的问题,只要不涉及到秘级的,全都可以如实回答。

张家玉只觉得跟着张首长下一次乡,真是胜过自己过去十几年的生活阅历!这卧底真是没白干!

他对梁心虎对归化民司法干部的培训尤为感兴趣。因为司法部门需要的专业人员缺口十分之大,但是这种培训比较漫长,并不能靠短期突击培训就能收到成效。所以相关的培训是滚动式进行的。以老的归化民法官、检察官为核心分成一个个学习小组,将新招收的学员分配到小组中。每个小组不超过五人。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,课堂学习和实习观摩相结合。

学员进入学习小组之后,早晨体育锻炼,随后讲解法律法规和司法观念,午后到各个法庭观摩审判,晚上写心得并由各组长灌输临高的新社会理念。

经过三个月学习之后,他们就以小组为单位,跟随巡回法庭去各地“办案”。一边办案,一边学习。

这一次的巡回法庭是梁心虎亲自带队,所以随来的学习小组也就多了好几个。一到九江的营地,便开始授课培训――抓紧每一分钟时间这是元老们工作的共同特点。

张家玉也来“旁听”了。相比之传统的中国司法,澳洲人的司法完全不同,张家玉没来“卧底”之前,也去澳洲人的法院“听审”。他和普通人的“看热闹”不一样,并不简单的把这些当作“海外逸闻”来看待。而是更想知道其中内在的精神。

“……我们接着上课。大家把书翻到第三页,下面我讲解一下我们大宋国家法律工作者的理念。”梁心虎清了一下嗓子:“我们培养法官检察官,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迫切需要。元老院鼎故革新,必须确保各项工作走向制度化、法制化的轨道。我们这些人,就是保证法律运行的最重要一环,同时,你们也要身体力行把法律观念传播到社会各个角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