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八章:吃货哪里都存在(1 / 2)

大唐说 十九平方 2477 字 2个月前

刘傲彻底明白了,明白了李元霸消失的迷团。当时的只见盔甲不见人的传闻,是如此的简单。人类对于未知的东西,总是喜欢给它们添上神秘色彩。

李元霸的失踪传闻,就就是如此。

听完李元霸的叙述,在刘傲的脑海中,浮现一个场景:乌云弥漫的天空下,雷电不断。

一个龙卷风刮过,也许是形成的时间短,刚好将李元霸裹住,可能是他的武器太重,盔甲又太重,那时候的一身盔甲披挂,真的不轻,盔甲披挂的捆绑绳子,被风扯断,盔甲在挣扎中跌落,人被卷了起来。

几里外的天机子正要离开潼关,一阵大风,从风里跌落一个人,好巧不巧的落在天机子马车上。

而天机子又是世外高人,游历中,发现了孙思邈,并收下为徒。而那次,正好是会见完孙思邈后离开。

潼关,不就是长安?如今的西安那里?而孙思邈主要在秦川那里行医?长安城南端,正好连接着秦岭山脉。

一条条的信息串起来,很清晰的一副因果图,虽然还有些牵强,有些东西是说不清楚的。

毕竟谁也没有见过,过去太多神奇的东西,至今人类都无法解释的清楚。

罢他的,孙思邈的师傅!牛叉,刘傲激动啊!凑,李元霸还成了孙思邈的师弟了?两个人还都没见过面?这里面有故事啊!刘傲心中燃起了雄雄的八卦之心。

可惜,看见金刚如同小山一样,一只手提着一只麋鹿,走路都发出震动的感觉。大步的进入洞府。

这洞府,也不知道安装了多少的夜明珠,没感觉到光线的变化,始终如同白昼一样。湖水是流动的,洞府的尽头是一个地下河,刘傲洗草莓的那条小溪的水,最后会聚在这里。大自然太神奇了!

“走远点,大个,你以后就叫金刚了,比大个好听。知道不?金刚?”老道李元霸冲着金刚喊。金刚回都一咧嘴完事。

本来刘傲想自己来处理那两头麋鹿的,老道摆手说不用,说他会弄,又不是第一次弄了,按照老道李元霸说。每次都是他吃的最多,他不弄谁弄?

刘傲深表怀疑,看他那手掌,自己的短刀,怕没有他的手掌长吧?

洞内的空气竟然是流动的,篝火燃起来,烟雾看着从湖面上的缝隙里飘了出去,没任何存留,罢他的,真是好地方。这里阴凉,和外面的炎热相比,这里简直是避暑的天堂啊!

奇怪的是这里面很干净,没有那些蛇虫之类的东西,挨着洞府的一侧,有一徘的光滑石板,做成的床铺,应该是他们休息的地方。

刘傲以为他们和自己一样烤麋鹿肉吃,还真不是,在洞府的拐角处。刘傲看见一口大的锅灶,而且是两个,一边堆满了烧柴,那一口袋一口袋的。不会是米吧?他们哪来这么多的米?

疑惑间,看见李元霸,抓起口袋,一抖,小半袋大米进了锅

一只手拿起锅,来到湖边。另一只手,拿只瓢就开始往锅里舀水,这时候,留傲终于知道人家这力王不是吹的,就这么一只手端着,自己两只手估计都受不了。还有水呢?

金刚的表现更让人无语,麋鹿啊,体积不小,在湖水里抖几下,那是刀?大铡刀吧,咔咔几下,将肉剁到锅里,一块估计小十斤。

刘傲看的捂住了眼睛,泥么的,看了要崩溃啊!这肉要煮多久,才煮的熟啊!算了吧,刘傲从锅里,捞两只麋鹿的腿肉,走到篝火边,交给大小莲……

还好这湖水是活的,不然的话,这样几天就没办法住了这里。

刘傲知道了这里没有虫蛇的原因了,在一些角落,看到一样东西,硫磺,是的,那些粉末,正是硫磺,因为可能放的久了,没什么气味,这东西,如果不是点燃的话,也真没多大的气味。